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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投資與貿易

紡織企業(yè)解決商事糾紛的優(yōu)選之道--仲裁(2)

  糾紛是否能得到公正的解決,最關鍵的是要選擇仲裁經驗豐富且仲裁員水平較高的仲裁機構。
  
  為什么選擇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
  
  ●知名度及受案量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是國內設立最早的常設仲裁機構,1956年,經中央政務院批準成立,經過五十多年的發(fā)展,已成為國內規(guī)模最大的常設仲裁機構,也是世界知名仲裁機構之一,在業(yè)內享有較高的知名度。
  
  貿仲自成立以來,已受理了一萬七千余件國內外仲裁案件。1990年以來,貿仲每年受理案件上千件,受案量始終居世界知名仲裁機構前列。
  
  ●受案范圍寬,程序國際化:既可受理涉外案件,也可受理國內案件,受理范圍不受當事人行業(yè)和國籍限制。貿仲涉外案件總量占中國大陸涉外案件總量的90%以上。
  
  ●裁決可以在國際上得到承認和執(zhí)行:仲裁裁決依據《承認及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1958年《紐約公約》)可在世界上140多個國家得到承認和執(zhí)行。貿仲作出的仲裁裁決已經在6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的法院得到成功的執(zhí)行。
  
  ●受理案件高效快捷:貿仲案件的開庭審理一般只需1天至3天,絕大多數案件均在仲裁庭組成之后6個月內結案。
  
  ●仲裁費用相對低廉:貿仲的涉外案件收費在世界主要仲裁機構中相對較低,國內案件收費于國內其他仲裁機構相同。與訴訟相比,由于仲裁一裁終局、程序快捷等特點,更為經濟。
  
  建議在簽訂合同時,請在書面合同中加入以下中文/英文仲裁條款。
  
  中文: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英文: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the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有關仲裁方面的咨詢,請聯(lián)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紡織行業(yè)辦事處”
  
  聯(lián)系人:周小莉   劉耀中
  
  電話:010-85229282/85229380
  
  傳真:010-85229481
  
  Email:zhouxiaoli@ccpittex.com,liuyaozhong@ccpittex.com
  
  Website:www.cntextile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