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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中國細旦滌綸短纖作出反傾銷終裁

2018年5月24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韓國、中國臺灣地區(qū)的細旦滌綸短纖(Fine Denier Polyester Staple Fiber)作出反傾銷終裁:(1)中國大陸強制應訴企業(yè)Jiangyin Hailun Chemical Fiber Co. Ltd. 傾銷率為72.22%、江陰市華宏化纖有限公司(Jiangyin Huahong Chemical Fiber Co. Ltd.)傾銷率為65.17%、中國大陸其他生產商/出口商傾銷率為103.06%。14家獲得單獨稅率的企業(yè)(詳見下表)傾銷率為上述兩家強制應訴企業(yè)傾銷率的平均值即68.70%;(2)印度強制應訴企業(yè)Reliance Industries Limited、Bombay Dyeing & Manufacturing Company Limited及印度其他生產商/出口商傾銷率均為21.43%;(3)韓國強制應訴企業(yè)Toray Chemical Korea Inc. 傾銷率為0%、Down Nara Co., Ltd.和Huvis Corporation傾銷率為45.23%、韓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傾銷率為30.15%;(4)臺灣地區(qū)強制應訴企業(yè)Tainan Spinning Co., Ltd.傾銷率為0%、Far Eastern Textile Ltd.傾銷率為48.86%、臺灣地區(qū)其他生產商/出口商傾銷率為24.43%。本案涉及美國協(xié)調關稅稅號5503.20.0025項下產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預計將于2018年7月9日對本案作出反傾銷產業(yè)損害終裁。
 
中國大陸14家獲得單獨稅率的企業(yè)
 
 
2017年5月31 日,美國企業(yè)DAK Americas LLC、Nan Ya Plastics Corporation, America和Auriga Polymers Inc.代表美國國內產業(yè)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和美國商務部提出申請,要求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韓國、中國臺灣地區(qū)、越南的細旦滌綸短纖發(fā)起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2017年6月21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韓國、中國臺灣地區(qū)、越南的細旦滌綸短纖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同時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的涉案產品發(fā)起反補貼立案調查。2017年7月13日,因美國企業(yè)撤銷對越南涉案產品的反傾銷立案申請,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終止對越南涉案產品的反傾銷調查。2017年7月1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韓國、中國臺灣地區(qū)的細旦滌綸短纖作出反傾銷產業(yè)損害肯定性初裁,同時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的涉案產品作出反補貼產業(yè)損害肯定性初裁。2017年10月31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稱,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的細旦滌綸短纖作出反補貼初裁。2017年12月19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韓國、中國臺灣地區(qū)的細旦滌綸短纖作出反傾銷初裁。2018年1月17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的細旦滌綸短纖作出反補貼終裁。2018年2月16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對進口自中國大陸、印度的細旦滌綸短纖作出反補貼產業(yè)損害肯定性終裁。據美方統(tǒng)計,2017年美國自中國大陸、印度、韓國、中國臺灣地區(qū)涉案產品的進口額分別約6140萬美元、2370萬美元、1190萬美元、740萬美元。